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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商标商品销售案的法律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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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1 · 196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徐存江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348人 执业6年
律所: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34202010283048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113209802
代表案例:8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徐存江律师,毕业于四川警察学院,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有看守所工作经验,担任多家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擅长处理刑事辩护,合同事务,交通事故等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竭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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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案件中,存在证据认定、销售金额界定等法律陷阱。徐存江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围绕关键辩点有效辩护,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体现了律师在预防法律风险、保障当事人权益方面的重要价值。
假冒商标商品销售案的法律警示

近年来,知识产权保护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但仍有不少人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法律后果认识不足。徐存江律师,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自2020年执业以来,在刑事辩护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下面通过一起案例,看看他如何帮助当事人防控法律风险。

精准分析证据

在被告人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中,徐存江律师首先对案件证据进行精准分析。他指出本案证据不能直接证实唐销售的商品商标与被侵权商标之间基本无差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规定,证据的充分性至关重要。徐律师的这一分析,为后续辩护奠定了基础,避免当事人因证据认定问题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把握关键辩点

徐律师围绕销售金额认定、自首情节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关键辩点展开辩护。他提出应认定销售金额为已查实买家的38.605万元,还指出唐在一般性排查时主动交代罪行,具有自首情节,且唐系初犯,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赃退赔并取得谅解,产品未对买家造成实际损害。虽然自首意见未被采纳,但其他从轻处罚意见被法院采纳。这体现了律师在案件审查时对细节的把控,通过提前介入,为当事人争取有利局面。

争取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结合社区矫正评估意见,宣告被告人唐缓刑。徐存江律师成功促使法院全面考虑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让当事人免于实刑羁押。这一结果充分显示了律师在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细致的工作,帮助当事人防控法律风险、减少损失的重要作用。企业和个人在经营活动中,应增强法律意识,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避免陷入法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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