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刑事辩护
李宏瑞是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的专职主办律师,服务地区为吉林长春。他自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刑事案件超过100起,还参与过多起省内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包括贪污贿赂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其服务的主要客户为涉及刑事犯罪的个人,工作方式侧重诉讼。他秉持“精准辩护、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理念,在刑事诉讼全流程中为当事人提供辩护服务。
危害食品安全案辩护
在一起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案件中,被告人某某明知所售粉色心形减肥药片含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仍以260元的价格出售30片,获利260元,涉案减肥药片含国家明令禁止的西XX成分。李宏瑞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李律师接受委托后,以“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为目标,全面查阅卷宗,梳理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他制定的辩护策略从多维度展开,强调犯罪情节轻微,销售金额及获利少,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突出法定从宽情节,被告人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考量酌定从轻情节,被告人是初犯、偶犯,无违法前科,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退缴违法所得、预缴罚金;论证缓刑适用可行性。庭审中,李律师围绕这些要点发表辩护意见,与法官充分沟通。最终,法院采纳其意见,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又一起危害食品安全案
还有一起案件,被告人某某明知“减肥压缩糖果”是三无产品且含毒有害成分,仍通过网络销售。他购进6000粒,销售2000粒,销售金额31262元,非法获利29162元,涉案产品含西XX成分。检察机关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其提起公诉,李宏瑞律师担任辩护人。
李律师第一时间介入,全面查阅卷宗把握关键证据。他梳理出被告人的从宽处罚情节,制定“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策略。指出被告人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是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积极上交非法获利及预缴罚金,且所在社区司法机关同意矫正监管。庭审中,李律师详细发表辩护意见,与法官充分沟通。法院最终采纳其意见,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六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处置涉案产品。
除了危害食品安全类案件,李宏瑞律师在其他刑事案件中也取得诸多成果。在不起诉/撤案类案件中,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附条件不起诉;在不予逮捕类案件中,刘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8起案件在审查逮捕环节成功争取不予逮捕或取保候审;在缓刑类案件中,申某故意伤害案等10起案件助力当事人获缓刑判决;在从轻减轻类案件中,黄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等多起案件实现量刑从轻减轻;在重大突破类案件中,刘某仁故意伤害罪二审改判无罪,车某诈骗案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仍获缓刑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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