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康律师,法学学士,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200件,在民商事、劳动争议等领域经验丰富。此次他接手重庆市XX公司与二被告的工程款纠纷案件,凭借专业能力和精准策略,为当事人权益维护付出诸多努力。
证据收集与事实梳理
肖康指导原告收集了《隧道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两份《工程最终结算协议》等核心证据。通过比对两份结算协议,向法庭清晰呈现结算事实经过,有效驳斥被告“已支付完毕”的主张。
被告主体资格论证
肖康通过工商信息查询、项目资料比对,论证二被告存在法人人格混同,应共同承担支付责任。二被告庭审中自认共同承担责任,为后续执行奠定基础。
核心争议突破
对于工程款欠付金额,肖康逐笔核对付款凭证,指出实际欠付金额为585,613.98元,获法院采纳。在资金占用损失问题上,肖康客观评估风险,未过度主张利息。对于质保金返还,肖康提交证据证明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成功主张全额返还。
庭审应对
庭审中,面对被告以原告未开具发票主张付款条件不成就,肖康回应发票开具义务与付款义务非对等关系,且被告已违约。法院虽未支持利息,但明确发票开具为付款前置条件,肖康当庭承诺判决生效后立即开具发票,确保付款条件快速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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