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与执业机构奠定法律基础
郑捷峰律师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法学专业,获得本科学士学位。现执业于广东常成(高新)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4404202210523770,服务地区为广东珠海,联系地址在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港乐路1号大洲科技园A区803。他还担任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破执委副主任、珠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委员。
坚定执业理念积累丰富案件经验
秉持“为者常成,行者常至”的执业理念,视行动为解决问题的基石。执业以来,年均参与及直接承办各类诉讼、仲裁与非诉讼案件不低于50件,总案件量超200件。通过大量实战积累,铸就了扎实的法律功底与高效的庭审驾驭能力,坚信亲历实务、深耕细节,才能在复杂法律关系中精准定性,在法庭对抗中把握先机。
多元业务领域提供全面法律服务
业务领域广泛,在诉讼与仲裁业务方面,处理各类民商事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人事争议、债权债务清理等民事法律事务,还擅长刑事辩护,为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全阶段专业辩护。在企业综合法律服务方面,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提供合规审查、风险防控等一站式服务,深耕企业化债、债务重组等业务,具备企业破产重整等破产业务实操经验。
典型案例展现专业辩护能力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某某建设公司与某某市政公司签订《钢板桩租赁合同》,实为钢板桩施打、拔桩施工合同。某某建设公司无建筑业企业资质,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支付欠付工程款利息。一审法院认定合同有效并按特定时间起算利息。该律师在二审中充分论证合同性质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上诉人无相应资质合同应属无效,还提交工程签单等证据,证明工程完工并结算,利息应从另一时间起算。最终二审法院采纳律师意见,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上诉请求。
办案心得凸显专业素养
郑捷峰律师从这起案件中总结出,建设工程纠纷中合同性质及效力的认定至关重要,需结合合同内容、实际履行情况准确界定;利息起算时间的主张需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相关证据的收集和梳理是胜诉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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