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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个案:法律适用与轻判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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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1 · 180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陈青友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47人 执业10年
律所: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17201710011324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5554084955
代表案例:13个
律师优势: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具有十多年法律方面从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办案经验丰富、技巧娴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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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前法律统一适用面临诸多挑战,在菏泽地区,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青友聚焦刑事、劳动等业务领域。他在法条援引上精准把握,结合具体案情研究最佳辩护路径。在裁判尺度把握上,能有效研判倾向,如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轻判,体现了法律在个案中的具体落地。

背景资质:法学素养与多元经验的融合

陈青友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拥有法学本科学历。2005-2018年任职于某县政府法制科,2017年开始在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执业。他持有行政执法证,在执业期间处理过上千件刑事和民事案子,以刑事、劳动纠纷以及合同纠纷为主,还担任律所刑辩团队带头人。他曾获“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先锋律师”“优秀青年律师”“优秀律师”等荣誉,且常年参与法律宣传、提供法律援助、参与疑难案件研究。

规则适用实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法律分歧与研判

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被告人姜X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姜X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银行卡等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之规定。而陈青友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阅卷梳理案件事实,结合在案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针对本案情节制定辩护策略。

典型案例:精准辩护助力轻判

庭审中,陈青友律师提出姜X系初犯、偶犯,具有自首情节,案发后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且自愿认罪认罚,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较低的核心辩护意见。法院经审理查明,公诉机关指控姜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法院对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予以全面采纳,认定姜X具有自首、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且经社区调查评估,姜X对其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同案同处理念:遵循法律原则与实际考量

在该案件中,陈青友律师的辩护遵循了同案同处理念。一方面,精准梳理量刑情节,提出针对性辩护意见,为法院作出轻判决定提供重要参考;另一方面,契合案件实际考量缓刑适用,实现罪刑相适应。他结合姜X的犯罪情节、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及社区调查评估结果,提出适用缓刑的辩护建议,被法院采纳。

实践价值:维护当事人权益与彰显律师作用

陈青友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协助姜X确认并落实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等行为,确保各项法定从宽处罚情节在案件中得以有效适用。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的判决结果,避免了实刑羁押,最大限度降低了刑事处罚对当事人工作、生活的负面影响,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刑事辩护律师在轻罪案件中的专业价值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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