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熙律师代理。李熙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毕业于西南大学法学本科,曾在多家律所任职,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等多个领域。
委托人想买商铺,和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XX公司签了《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交了30000元定金,还按要求付了207240元首付款。可之后开发商却拒绝签正式合同,也不退款。原来,房子根本没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
李熙律师接手后,先梳理事实、固定证据,像认购协议、付款凭证等。庭审中,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称和另一家公司独立,没房源也没收钱,不应担责;普洱XX公司虽认账,但只说协商还款。
李熙律师结合事实和法律发表意见:一是认购协议上二被告都盖章,合同有效,A公司不能免责;二是开发商没预售证还收钱,不签合同构成违约,要双倍返还定金、退还首付;三是委托人的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是实际损失,应获支持。
法院最终采纳了李熙律师的意见,判决解除认购协议,二被告连带返还双倍定金和首付,还承担案件受理费。虽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没支持,但委托人核心诉求实现,权益得到维护。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能得到一些法律干货:
1.查看预售证:买房前一定要查看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避免陷入类似纠纷。
2.保存证据:签订的协议、付款凭证等都要妥善保存,这是维权的关键。
3.了解违约责任:清楚合同中关于违约的规定,遇到问题才能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买房时遇到开发商违约不要慌,只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就能保障自己的权益。李熙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帮助委托人解决了难题。李熙律师是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所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70号。希望大家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都能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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