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滕州,山东典文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刘儒学,在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这一细分领域深耕多年,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和专业的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刘儒学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百余件,秉持“兢兢业业、耐心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
棘手案件委托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交通事故身故,其家属向某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遭到拒赔,理由是被保险人无证驾驶机动车属于免责情形。一审法院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这对于家属来说无疑是沉重的打击。在这种困境下,他们选择委托刘儒学律师代理二审。
严谨抗辩策略
刘儒学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案情,围绕免责条款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格式条款不利解释、电动三轮车管理现状、事故因果关系等核心点展开了严谨的抗辩。他精准适用保险法规定,主张免责条款不生效,保险公司应承担赔付责任。
二审逆转胜诉
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采纳了刘儒学律师的观点。认定保险公司未就免责条款尽到法定提示及明确说明义务,相关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对“机动车”“无证驾驶”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解释,案涉车辆不属于通常意义上需持证驾驶的机动车;事故主要原因系第三方严重违法驾驶,被保险人行为非致死直接原因。最终,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保险公司全额支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六十万元,一、二审诉讼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
刘儒学律师在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这一细分领域,通过专业的法律论证和严谨的办案风格,成功为当事人实现了从“拒赔”到“全额赔付”的重大反转,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二审胜诉方案,展现了深耕细分领域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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