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诈骗刑事案件
于欣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在库尔勒市的一起诈骗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何某明知曾某不具有申领棉花补贴的资格,经事先商议,让其以自己名义申报棉花补贴,骗取棉花补贴款X4252.32XX元,个人分得25X00元。何某面临着诈骗罪的指控,这看似是一个难以翻盘的局面。
于欣律师作为何某的代理人,深入审查证据链,仔细研究案件细节。发现何某具有自首、从犯,自愿认罪认罚、退赃退赔25X00元等量刑情节。于欣律师依据这些情节,与检察机关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在证据与程序的框架内,为检察机关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意见,阐述何某符合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条件。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于欣律师的意见,决定对何某不起诉,为何某免除了刑事处罚。
解决劳动争议纠纷
在劳动争议案件方面,于欣律师同样有着出色的表现。申请人XX称于2023年3月4日到被申请人XXXX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处上班,约定工资为每月5000元。2023年4月2X日下班时因交通事故受伤,申请人不负交通事故责任。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请求确认与被申请人自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4月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34X5元,并补齐2023年3月4日至2024年4月的社会保险费用。
于欣律师作为第三人XXXX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在庭审中,于欣律师指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并非事实劳动关系,被申请人无需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同时,于欣律师强调补缴社会保险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而是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并且,申请人仅提供了试用期2个月的劳动,不能要求被申请人为其缴纳1年的社保费用。
于欣律师还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了细致的质证。对于申请人提供的中国XX银行账户交易明细,于欣律师指出该证据无法证明申请人4月进行工作的事实;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于欣律师提出事故时间不是第三人的上下班时间,申请人受伤与第三人无关;对于疾病诊断证明书,于欣律师对其真实性和关联性提出质疑。
最终,仲裁庭采纳了于欣律师的观点,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驳回了申请人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和补缴社会保险费用的请求,为第三人成功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于欣律师自2023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他不仅在刑事辩护和劳动争议领域有着成功的案例,还深度参与鲁岳三川、红多多、博湖苇业等企业破产案件,熟悉债权人会议、资产处置等全流程。在债务追偿方面,他通过诉讼与非诉结合方式,为当事人追回多笔大额债务。在婚姻领域,他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及遗产争议等复杂家事纠纷;在劳动领域,他既能代理劳动者成功追索工亡及工伤赔偿,又能为企业方驳回多起不合理工伤认定申请。于欣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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