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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代理:律师助力过户诉求获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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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8 · 1354人看过
导读:朱红亮律师自2018年执业于甘肃腾金律师事务所,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等多领域,处理案件400余件。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他协助原告梳理事实、收集证据,使原告过户诉求获法院支持,展现其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房屋买卖纠纷代理:律师助力过户诉求获法院支持

朱红亮律师,毕业于山西大同大学法学系,在多个领域都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此次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案件背景

原告林X与被告赵X、陈X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至甘肃省陇西县人民法院。20XX年,林X通过中介以40万元购买二被告名下房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公证,约定付款方式及2017年9月15日后办理过户,原告承担过户费。林X按约付清全款并入住多年,但到期后无法联系二被告,过户手续一直未办理,遂起诉要求二被告协助过户,审理中原告自愿承担诉讼费

办案过程

法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二被告经传票传唤未到庭应诉,也未提交答辩意见及证据。朱红亮律师作为原告诉讼代理人到庭参与诉讼。他协助原告梳理案件事实,收集并提交身份证房产证、公证书、付款凭证、中介费发票等关键证据,还配合法院调取涉案房屋的房产信息查询表。在庭审中,朱红亮律师清晰阐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及法律依据,充分举证证明房屋买卖及原告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

案件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赵X、陈X于判决生效后协助原告林X将涉案房屋过户至林X名下,本案诉讼费由原告林X负担。法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经公证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原告已按约履行全部付款义务并实际入住,二被告应依合同约定履行协助过户的义务。原告提交的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且能形成完整证据链,法院予以采信,二被告缺席庭审的行为不影响案件事实的认定,原告的诉讼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应予支持。此次案件的成功处理,体现了朱红亮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深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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