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李鉴春律师代理。李鉴春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逾13年,拥有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的高学历背景。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在侵犯人身、侵犯财产、侵犯知识产权等案件上经验丰富。他还是河南法治建设法学专家智库专家、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某公司河南分公司和张某签了《脚手架分项工程承包协议》,让张某负责周口现代城工地楼房脚手架工程。2021年3月到11月,张某以工地需要为由,从该公司租了脚手架设备。可他把这批设备用到了其他工地,或者还了之前欠其他公司的设备,没用于约定工程,涉及价值约200余万元。后来张某离开工地,走的时候没清点设备,也没说部分设备用在了别处。
公司就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还对张某采取了强制措施,之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李鉴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做了一系列工作。他全面核实证据,通过阅卷、会见张某,调取民事合同和工程往来记录,梳理清楚了设备租赁、使用、转移的过程和时间节点。
律师重点指出,张某虽没把设备用在约定工地,但一直在搞工程经营,设备都用在了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上,没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他离开时没清点告知,也没虚构身份、逃避联系,更像是民事履约中的不当处置,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
律师还论证这是合同履行中的设备使用争议,属于民事范畴,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不该上升为刑事犯罪。并且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附上相关证据线索。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律师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尤其是缺乏非法占有主观故意,决定对张某不起诉。公司不服申诉,市人民检察院复查后维持了不起诉决定。
法律干货
注意主观意图证明:在涉及合同纠纷时,要注意保留证据证明自己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像设备使用去向、资金用途等证据,很关键。
明确刑民边界:遇到类似合同履行争议,要清楚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犯罪,避免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
及时寻求专业帮助:一旦涉及刑事指控,尽早请专业律师介入,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这个案件告诉我们,在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时,专业律师的介入能起到关键作用。只要证据充分、法律适用准确,即便面对高额涉案金额的指控,也能为当事人争取到公正的结果。李鉴春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是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律所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交通路中段百盛国际大酒店2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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