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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合同纠纷律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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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8 · 171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刘瑶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102202311716916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5942898691
代表案例: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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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刘瑶律师自执业以来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她于2014年开始执业,专业方向聚焦于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纠纷以及刑事领域。她承办案件近200件,其中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含工伤)案件占比约47%。曾成功办理劳务合同纠纷典型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应有的赔偿。
大连合同纠纷律师推荐

教育与执业背景

刘瑶律师毕业于辽宁师范大学法学专业,2010-2014年在此完成学业。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在法律领域深耕多年。她任职于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主要为辽宁大连中山区。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近200件,在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纠纷以及刑事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尤其专精于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含工伤)案件,此类案件占其承办案件总数的约47%。

处理劳务合同

刘瑶律师曾办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20XX年X月,苗X通过微信联系鞠X,安排其从事废料装卸劳务,作业工具由案涉公司提供,劳务费由苗X通过个人账户支付。20XX年X月XX日,鞠X在作业时高空坠落受伤,先后在两家医院住院治疗148天。经司法鉴定,鞠X伤情构成二级伤残五级伤残八级伤残。案涉公司成立时为苗X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事故发生后公司进行了法定代表人股东变更、减少注册资本等操作。

各方诉辩焦点

在该案件中,原告鞠X要求案涉公司支付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合计144万余元,苗X作为原一人股东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一案涉公司认可与鞠X存在雇佣关系,同意承担合理赔偿责任,但对部分赔偿项目标准提出异议。被告二苗X辩称已完成出资义务,有审计报告证明个人与公司财产无混同,不应承担连带责任。刘瑶律师深入分析案件,抓住关键要点,为案件的解决做好充分准备。

法院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鞠X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案涉公司作为劳务接受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苗X作为事故发生时案涉公司的唯一股东,提交的审计报告为诉讼期间形成,无法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且劳务费由其个人账户支付,存在财务混同嫌疑,无法完成财产独立的举证责任,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案涉公司需赔偿鞠X多项费用,苗X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少量,二被告共同承担绝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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