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交通事故纠纷
2025年,张X与韩X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韩X驾驶机动车与张X的电动车相撞,致张X肋骨骨折、车辆受损,交警认定韩X负全责。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张X经鉴定有相应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张X请求二被告赔偿多项费用,保险公司对部分赔偿项目有异议,韩X未到庭答辩。刘航律师为张X维权,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张X各项损失,驳回其他请求,案件受理费和鉴定费按规定分担。
辩护串通投标案
2015年至某年份,张X某等五人注册及借用公司资质,通过围标参与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投标。于XX参与部分项目现场竞标与设备安装,各被告人有违法所得且案发后全额上缴。公诉机关指控五人构成串通投标罪并给出量刑建议。刘航律师为于XX辩护,提出其系从犯,有坦白等从轻情节,犯罪情节轻微。法院认定五人构成犯罪,于XX系从犯,采纳辩护意见,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代理交通肇事案
2025年,闫X无证、超速驾驶轿车与摩托车相撞,致被害人死亡,闫X负主要责任,案发后自首且系未成年人,家属已赔偿并取得谅解。公诉机关指控闫X构成交通肇事罪并给出量刑建议。刘航律师为闫X辩护,提出其系未成年人、有自首等情节,建议适用缓刑。法院认定闫X构成犯罪,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附带民事部分由保险公司和蒋X按规定赔偿。
执业经历与能力
刘航律师是黑龙江牡大律师事务所事业拓展部负责人,牡丹江市律协专业委员会委员。拥有多年执业经验,是精通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复合型专家律师。其执业至今累计独立承办及主导处理超800件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成功代理超200件重大刑事、民商事核心诉讼案件。
执业理念与口碑
刘航律师秉持“专业为本,信任为先”的执业理念。作为事业拓展部负责人,不仅精研专业,还致力于法律服务模式的创新与市场拓展,擅长整合所内资源,为政府、企业及高净值客户提供前瞻性、定制化的综合性法律支持。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庭审表现,在业界与客户中建立了良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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