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为了表达爱意或者出于其他考虑,会签订房产赠与协议。可一旦走到离婚这一步,这份婚内签的房产赠与协议是否还具有效力,就成了很多人心中的疑问。毕竟房产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协议的效力直接关系到双方的重大利益。接下来咱们就详细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一、婚内房产赠与协议的一般效力
婚内签订的房产赠与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在签订时通常是有效的。比如小张和小李是夫妻,小张为了让小李安心,签订了一份将自己名下一套房产赠与小李的协议,双方都在协议上签了字,这个协议在签订时就是有效的。不过,赠与协议有效并不意味着受赠方就一定能取得房产的所有权。
二、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变更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如果婚内签订了房产赠与协议,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赠与方在赠与房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还是以小张和小李为例,如果小张签订了赠与协议后,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那么在房产过户之前,小张是可以撤销赠与的。不过,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三、办理过户手续后的情况
如果赠与方已经按照协议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产登记到了受赠方名下,那么受赠方就取得了房产的所有权,赠与行为完成,赠与方一般不能再撤销赠与。即使后来双方离婚,受赠方也有权继续拥有该房产。比如小张和小李签订赠与协议后,小张及时办理了过户手续,将房产登记到了小李名下,之后两人离婚,小李依然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四、离婚时协议效力的特殊考量
在离婚时,如果房产赠与协议是作为离婚协议的一部分,并且该离婚协议已经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赠与协议一般是不能随意撤销的。因为离婚协议是一个整体,涉及到婚姻关系的解除、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多个方面,赠与房产可能是为了换取对方在其他方面的让步。比如小张和小李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小张将房产赠与小李,同时小李放弃其他财产分割的要求,并且两人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小张就不能轻易撤销房产赠与。
五、应对建议
如果签订了婚内房产赠与协议,受赠方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最好尽快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暂时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可以对赠与协议进行公证,增强协议的效力。在签订协议时,双方也可以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以防止赠与方随意撤销赠与。
离婚后,房产赠与协议的效力确定后,可能还会遇到一些后续问题,比如房产的使用、维护费用的承担,以及房产再次转让时的手续办理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让你在处理房产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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