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奠基,开启法律征程
许青山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系统的法学教育为他的执业之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自2019年起,他在四川宕渠律师事务所开启了执业生涯,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执业态度,逐渐在法律界崭露头角。如今,他担任四川宕渠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服务地区为达州,办公地址位于达州渠县天星镇文峰大道揽月庭3S-1-3。
二、深耕多领域,积累丰富实务经验
执业至今,许青山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深耕于民商事、刑事领域。他擅长刑事辩护、建设工程纠纷、婚姻家庭、合同事务等核心领域。在刑事辩护领域,他成功办理胡某贩卖、运输毒品案,面对累犯毒品再犯的不利情形,通过精准的量刑辩护,实现从轻处罚与量刑平衡。在建设工程纠纷领域,代理的挂靠施工欠付劳务款案件,精准界定挂靠关系与责任边界,成功判令总包单位依法承担连带责任,为当事人追回拖欠劳务款。在婚姻家庭、合同事务领域,他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耐心梳理案件细节,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三、典型案例,彰显辩护实力
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中,许青山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能力。20XX年,被告人赵X与他人合伙经营火锅店,为降低成本指使工作人员回收锅底残油加工成“回收油”用于销售,厨师熊X参与加工环节,涉案行为被公安机关查获。公诉机关指控二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被告人赵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归案后积极悔罪、主动缴纳罚金。本案为共同犯罪,赵X系主犯,熊X系从犯且有自首情节。许青山结合这些情节,为当事人进行辩护。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赵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被告人熊X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禁止二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四、坚守理念,服务社会正义
许青山秉持“律师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律师既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而是通过参与司法活动的整体过程去实现并体现正义。简而言之,律师就是以依法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方式去实现社会正义的目标”的执业理念。他始终坚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守诚信底线,将“客户至上”融入执业全过程,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一位当事人,以专业的法律服务、严谨的工作作风,为当事人规避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致力于成为值得客户信赖、同行认可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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