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情谊背后的借贷危机
在校园情谊的笼罩下,原告刘某某与被告刘某豪的借贷往来看似平常。2022年12月8日至2024年7月1日,被告因资金周转,多次请求原告以自身名义从支付宝花呗、度小满、微信微粒贷借款后转给自己使用。原告基于同学情谊照做,累计转贷143900元,还产生了13791.64元的平台利息。然而,被告仅偿还部分款项后便拒绝继续还款,原告为保个人征信,自行偿还剩余借款及利息,随后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法庭上的激烈交锋
庭审中,案件核心争议焦点逐一浮现。被告认可143900元本金的转账凭证及91831元的还款流水,但主张欠付本金应为52069元,还质疑原告利息计算标准不明确,并以“无偿付能力”抗辩。彭燕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她需要清晰论证原告通过金融平台借款后转贷给被告的行为在法律上的定性,以及欠款金额和利息损失的合理性。
法院的公正裁决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据相关法律作出判决。法院认定原告从支付宝花呗等持牌金融平台借款后转贷给被告的行为,符合“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构成要件,涉案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对于欠款金额,被告需返还剩余本金52069元。对于利息部分,法院认可原告向金融平台支付的13791.64元利息属于“实际损失”,最终支持的本息总额65854.4元。同时,法院未采纳被告“无偿付能力”的主张,明确其不能对抗原告的合法债权。
案例的法律启示
这起案件不仅为原告挽回了损失,也为普通民众敲响了警钟。它进一步明晰了“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认定标准,让人们认识到即便无牟利目的,转贷行为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在亲友借贷中,要拒绝“转贷”请求,留存完整证据,理性认知“合同无效”后果,坚守“合法合规”底线,避免自身权益受损。彭燕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出色的庭审表现,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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