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案例一:涉嫌电信诈骗情节严重获得轻判
本案由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高永帅律师代理。高永帅律师拥有法学学士学历,是工会调解员。自2021年执业以来,累计办案数百余件。他专注刑事领域,以尽职、严谨、勤勉、高效的态度,为当事人捍卫权利。曾在知名上市公司担任法务要职,具备深厚的商事法律素养和卓越的风险防范能力,还在“黄冈市第二届律师辩论大赛团队”中获得第一名。
被告人杨XX因犯抢劫罪、盗窃罪,曾被判刑。后又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3年4月1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17日被逮捕。公诉机关指控杨XX在2022年8月1922日期间,将四张银行卡提供给跑分团队过账违法犯罪资金,两张银行卡共计过账384952.2元,其中涉诈资金346042.2元,且杨XX非法获利2000元。公诉机关认为杨XX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且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但杨XX承认指控事实,可从宽处理,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高永帅律师提出,杨XX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应认定为自首;在羁押中积极规劝同案犯自首;未实施代为转账、取现等行为,主观恶性较小;且起诉书认定杨XX非法获利4000元证据不足。最终法院认定,杨XX虽经传唤到案,但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不能认定自首;采纳了律师关于获利证据不足的意见;杨XX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追缴违法所得2000元。
案例二:涉嫌诈骗罪金额特别巨大获得缓刑
还是由高永帅律师代理此案。被告人谭XX、卢XX因涉嫌诈骗罪,分别于2023年8月29日、8月28日被刑事拘留,9月27日被逮捕,2024年3月22日被取保候审。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8月2526日,谭XX伙同卢XX等人按上线指示,冒充领导添加好友实施诈骗,虽因被害人警觉未遂,但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公诉机关认为二人系犯罪未遂、从犯,建议对谭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卢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谭XX的辩护人高永帅律师认为,谭XX行为属诈骗未遂,无加重情节;是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仅提供移动设备,不应承担全部诈骗金额责任。卢XX的辩护人提出,卢XX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是从犯,犯罪未遂,主观心态不强,应适用缓刑。法院最终认定二人构成诈骗罪,谭XX坦白,卢XX自首,二人自愿认罪认罚、系从犯、犯罪未遂,均从轻处罚,判处谭XX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卢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追缴二人违法所得。
法律干货
自首认定要准确:主动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才可能被认定为自首,从而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像案例一中杨XX虽主动到案,但未如实供述,就不能认定为自首。
重视证据的作用:在刑事案件中,证据至关重要。律师要仔细审查证据,如案例一中律师指出公诉机关认定杨XX获利证据不足,最终被法院采纳。
明确从犯的认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案例二中谭XX和卢XX被认定为从犯,获得了从轻处罚。
结语
通过这两起案例可以看到,在刑事案件中,专业律师的介入能为当事人争取到更有利的结果。无论面临何种法律困境,都要积极应对,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高永帅律师执业多年,专注刑事领域,在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湖北黄冈黄州区赤壁大道特3号空港供应链大厦15层)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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