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律师作为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自2006年执业以来,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数千件,为众多投资者挽回损失。此次他接手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充分展现了其专业能力与严谨态度。
精准定位诉讼时机
本案为典型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原告王X因信赖被告安股份公司公开信息买入股票,公司虚假陈述曝光后股价暴跌致其受损。徐晓律师接受委托后,注意到诉讼时效将X月XX日届满。为保障投资者实体权利,团队在2022年X月XX日高效完成立案,锁定胜诉可能。
善用示范判决成果
本案关联上海金融法院及上海高院已生效的“示范判决”。徐晓律师团队深入研究该判决,将实施日、揭露日、基准价、损失核定方法及各方过错责任比例的认定作为核心论点,提高了诉讼效率和胜诉概率。
积极应对抗辩事由
针对被告提出的“无因果关系”“系统风险及非系统风险因素导致损失”“诉讼时效已过”等抗辩,徐晓律师依据《证券虚假陈述若干规定2022》,从“推定信赖原则”、风险因素的量化扣除、时效计算规则等角度有力驳斥,并申请法院委托专业机构精确核定损失。
最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采纳徐晓律师团队的代理意见,全额支持投资损失,明确各方责任比例,扣除其他因素损失,驳回时效抗辩,成功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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