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专长
解正军是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在执业过程中,他承办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尤其在工伤赔偿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承办工伤赔偿案件达20件,主要集中在工伤待遇赔偿。他还服务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州分行多年,为其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工伤案件代理
在兰州某某大型吊装设备有限公司与巫XX的工伤赔偿案中,巫XX于2021年3月3日到原告公司承建的项目工地从事地面杂工,2021年6月13日在工作中受伤,先后两次住院治疗。相关生效法律文书已确认双方在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6月13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023年6月29日,巫XX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评定为十级。
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确认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无须支付被告工伤待遇133,706.55元,并由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用。解正军作为被告巫XX的代理人,提出双方劳动关系已经生效判决确认,劳动关系应于2022年3月23日终止,原告应依法支付工伤待遇,请求维持仲裁裁决结果。
法院认定的焦点包括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终止时间、工伤待遇具体金额以及仲裁与诉讼程序衔接问题。解正军深入研究案件,结合生效判决确认的事实,分析双方劳动关系的存续情况,认为生效判决已确认双方在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6月13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原告主张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应得到支持。对于劳动关系终止时间,他根据被告治疗情况及双方未再履行劳动权利义务的事实,提出合理的观点。在工伤待遇金额方面,他仔细核算各项费用,为被告争取合理权益。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于2022年3月23日解除,原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向被告支付工伤待遇赔偿款133,706.55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负担。解正军成功为被告维持了仲裁裁决结果,保障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多元业务经验
除了工伤赔偿案件,解正军在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等民商事领域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其中债权债务案件占比约20%,在建设工程、劳务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不少成功案例。在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时,他通过对案件的深入研究和专业的法律分析,尽可能多收集相关证据,整理好代理思路,办案过程及时与客户沟通,为客户争取合理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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