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刑事辩护
程豪律师拥有超十一年法律执业经验,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他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为众多面临刑事指控的当事人提供辩护。在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停车信息案中,程豪作为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进行有效辩护;在案涉1300万元职务侵占罪案中,为王某某进行辩护,成功将罪名辩为挪用资金罪;在全国知名电器企业副总裁及业务部总监职务侵占罪案中,为共犯钟某进行有效辩护。此外,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二级案中,经其成功辩护,当事人均获得不起诉决定书;在非法经营罪(电视机顶盒)案中,他成功在审查起诉阶段打掉相关鉴定报告,最终使该案侦查机关作出撤案处理。
以黄XX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为例,被告单位XX有限公司在经营中存在生产、销售假冒品牌管材及配件的行为。2018年1月11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对被告单位厂房及仓库进行查处,查获大量假冒管材、配件。经审计,被告单位自2014年至2018年期间,销售仿冒管材金额巨大。程豪律师作为被告方的辩护人,深入分析案情,仔细研究相关证据。他从法律适用角度出发,寻找对被告有利的辩护点。在庭审过程中,他通过严谨的逻辑和充分的法律依据,为被告进行罪轻辩护。最终,被告获得了缓刑,有效减轻了刑事责任。
处理民商纠纷
程豪律师在民商事纠纷领域也颇有建树。他为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冶XX集团南京公司等多家知名企业提供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在吴某某与苏某某、南京昊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中,案件进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程序。程豪律师作为被告方代理人,全面梳理案件事实,重新审查证据。他发现原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存在问题,制定了针对性的再审策略。在再审过程中,他积极与法院沟通,充分表达被告方的观点。最终,案件再审改判,为被告吴某挽回经济损失800万元。
在某某(南京)木业有限公司与南京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案中,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程豪律师为某某木业公司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在代理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对方南京XX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时,对方公司提出高额诉请。程豪律师详细分析合同条款和相关事实,认为对方诉请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他在诉讼中积极举证、辩论,最终成功驳回对方公司所有诉请,为中交公司免于300余万元赔偿责任。
解决劳动争议
在劳动争议领域,程豪律师也展现出了出色的专业能力。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与原公司总经理石某某发生劳动争议系列案件,石某某主张192万元工资以及经济赔偿金等130余万元。程豪律师代理公司参与一审、二审程序。他仔细审查劳动相关证据,分析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诉讼过程中,他针对石某某的主张逐一进行反驳,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公司观点。最终,一审、二审均驳回石某某的诉请,共计为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3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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