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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万工程诈骗指控,律师定性辩护助当事人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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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6 · 152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丁子宸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00人 职务:副主任
律所: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2201610544676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206492007
代表案例:35个
律师优势:;深耕法律实务一线,理论功底扎实,实战经验丰富,擅长复杂疑难案件处理。办案严谨务实、直击要害,以专业能力与可靠口碑赢得当事人长期信任,靠谱稳妥,值得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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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某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收600万工程保证金,因项目终止与建筑公司起纠纷被指控诈骗。丁子宸律师多维度辩护,法院采纳意见判吴某无罪。

某建筑公司指控工程公司法代表人吴某虚构工程、骗取600万元保证金,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吴某提起公诉法定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抽丝剥茧:区分刑民界限

丁子宸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接手案件后,他全面梳理涉案工程的招投标文件、政府批复文件、合作协议、会议纪要及资金流水。他发现涉案工程真实存在,吴某已按协议约定开展前期筹备工作,项目终止是政府规划调整这一不可抗力导致,并非吴某虚构工程。而且保证金全部用于工程前期合理开支,吴某并无非法占有保证金的主观故意,成功切割了刑事诈骗与民事纠纷

证据交锋:击穿指控链条

庭审中,丁子宸律师当庭指出,被害人建筑公司的陈述前后矛盾,其提交的“吴某虚构工程”的证据均为单方陈述,无客观书证佐证。关键证人系被害人公司员工,与被害人存在利害关系,证言不具客观性。同时,检察机关提交的审计报告存在金额计算错误、依据不足等问题,全案证据未达到“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的定罪标准

法理争辩:坚守罪刑法

丁子宸律师还从法律适用角度进行论证,强调本案系典型的民事合同纠纷,双方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保证金退还问题,不应以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纠纷。吴某的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依法不构成犯罪

最终,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丁子宸律师的全部无罪辩护意见,判决吴某无罪,当庭释放。吴某的公司得以正常经营,名誉及财产权益得到全面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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