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伤仲裁案件剖析
2024年10月22日,邓某某入职东阳XX某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担任木工,入职当天左手手指严重开放性损伤,后被认定为工伤,2025年8月21日鉴定为十级伤残。因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邓某某委托陈建平律师团队申请仲裁。
精准应对与调解
陈建平律师团队的胡静律师到庭,陈建平律师提供特别授权支持。团队全面分析案件特殊性,基于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详细医疗诊断及费用凭证等证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阐述邓某某应获得的各项工伤待遇。在仲裁庭调解中,就赔偿总额10万元(不包含已支付的7944.82元医药费)、支付期限以及商业保险理赔配合等核心问题与被申请人多轮协商。为确保款项按时支付,推动在调解协议中设定明确违约金条款,若逾期或不足额支付,需加付1万元违约金。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工伤保险待遇关系于2025年9月16日解除,被申请人于2026年1月23日前付清10万元,同时明确了申请人配合办理商业保险理赔手续及相应补偿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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