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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碎婚姻里的法律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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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6 · 107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樊梦怡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557人 执业14年
律所: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604201211351130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3677023866
案例展示:56个
律师优势:高学历;樊梦怡,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南昌大学法学学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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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婚姻的十字路口,有人迷茫无助,有人渴望解脱。而法律,就像一盏明灯,为身处困境的人照亮前行的道路。今天,我们要讲述的是樊梦怡律师如何在一场离婚纠纷中,用专业和温情为当事人带来希望。

专业与担当并存的樊梦怡律师

樊梦怡律师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12年起在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执业。十余年来,她深耕法律领域,累计承办案件逾800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建工领域及经济纠纷等方面都有丰富的经验。她身兼九江市律师协会奖惩委副主任、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等多重职务,既能精准把握司法实践导向,又能深入了解行业需求,为当事人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法律解决方案。

破碎婚姻的困境

原告卢XX与被告樊XX的婚姻从一开始就充满了无奈。因原告父母封建思想严重,为招上门女婿,迫使原告在与被告相识19天后便草率结婚,双方没有感情基础。共同生活不足三个月,没有生育子女,也没有共同财产。2013年原告向修水法院起诉离婚,后在调解下撤诉,但撤诉后被告并没有任何改变,对原告仍然漠不关心,双方连电话联系都没有。于是,原告再次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并撤销上门字帖。

法律救赎的曙光

樊梦怡律师作为被告樊XX的委托代理人,在案件中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负责的态度。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前未有感情基础,婚后共同生活不足一年原告便起诉离婚,撤诉后双方再未共同生活,应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支持了原告的离婚诉请。对于原告撤销承继字帖的诉请,因签订字帖的双方为原告父母与被告,与本案非同一法律关系,可另诉处理。同时,原告需返还被告送给她价值6200元的金首饰。

这场离婚纠纷,不仅是两个人婚姻的终结,更是法律对当事人权益的维护。樊梦怡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不懈努力,为当事人在破碎的婚姻中找到了新的出路,让法律的光芒照亮了他们未来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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