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福律师自2013年起投身法律行业,曾就职于珠海某法院,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多次获评优秀工作者、先进工作者称号。他擅长刑事案件、婚姻案件以及财产纠纷等领域,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
问题提出
当事人咨询杨玉福律师,自己前年贷款买车,车在爱人名下上了深圳车牌,每月自己转钱给爱人还车贷,现在离婚了,车子要过户到自己名下,询问过户后的车贷能否自己继续还。
法律关系分析
杨玉福律师明确指出,车辆过户与贷款还款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车贷合同是当事人前妻与银行签订的,债务人仍是前妻,银行只认合同相对人。即使车辆过户到当事人名下,若当事人直接还款,需先转给前妻再由其偿还,否则银行可能认定逾期。
解决方案提供
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杨玉福律师给出了三种更稳妥的方案。方案一,与前妻协商变更贷款合同借款人,但这需要银行同意且重新审核当事人的资质;方案二,提前结清贷款解除抵押后再过户;方案三,书面约定车辆归当事人、贷款由当事人承担,但要保留转款凭证,防范前妻截留资金导致当事人车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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