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玲律师自2011年开始执业,在河南裕禄律师事务所工作,拥有郑州大学法律本科学历,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千件,在劳务纠纷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此次,她代理了原告宋与被告赵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证据链梳理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李伟玲律师精准把握关键证据。她指导原告宋保存并提交了被告赵亲笔出具的欠条这一核心证据。这份欠条成为证明被告拖欠原告工资款33000元的关键。李伟玲律师通过对证据的有效收集和整理,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庭审陈述
被告赵经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未到庭参加诉讼,李伟玲律师作为原告宋的特别授权代理人,充分发挥了专业能力。她在庭审中充分陈述案件事实,清晰阐明了原被告之间的劳务合同法律关系。即使被告未出庭,李伟玲律师依然通过准确的陈述和法律分析,让法院全面了解案件情况。
胜诉结果
最终,法院依据李伟玲律师提供的证据和清晰的法律阐述,判决全额支持原告宋的工资款诉求,判令被告赵支付33000元工资款,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共计975元。这一胜诉结果充分体现了李伟玲律师在劳务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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