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婚姻家事纠纷
范欣璐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多年来总办理案件近千件,其中婚姻案件办理400多起。她的主要客户包括个人,工作方式侧重诉讼。其核心业务聚焦婚姻家事、继承纠纷、赠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四大领域,离婚纠纷案件为核心专精方向,承办占比高达45%。
在婚姻家事案件中,有这样一个典型案例。原告ZX与被告C某于XXXX年经人介绍认识并结婚,婚后生育一子ZX某(患有童年孤独症)。婚后双方感情基础薄弱,C某缺乏家庭责任感,夫妻长期分居,感情破裂。此前ZX曾起诉离婚,但因C某民事行为能力存在缺陷而撤诉。后经ZX申请,法院认定C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CXX为其监护人。ZX委托范欣璐律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诉求为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子ZX某随自己共同生活,被告支付抚养费,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担共同债务。
该案件存在诸多核心难点。被告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诉讼需先通过特别程序确认其行为能力并指定监护人,程序复杂且耗时;婚生子患有孤独症,需兼顾其抚养稳定性与双方抚养能力,同时平衡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涉及嫁妆转化的夫妻共同财产(房屋、车辆等)分割,需明确产权归属与折价补偿标准。
范欣璐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程序前置+协商优先+权益兼顾”的核心策略。首先完善前置程序,梳理此前特别程序的判决结果,确认C某无民事行为能力及CXX的监护人身份,确保离婚诉讼主体适格;同时收集婚姻关系证明、子女相关证据、财产债务证据、感情破裂证据等关键证据。接着精准制定诉讼方案,将“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作为核心,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兼顾双方实际情况;主动与被告监护人CXX沟通,阐明抚养安排的合理性;围绕房屋、车辆等核心财产,提出“产权清晰+折价补偿”的分割思路。庭审中,系统呈现证据链,清晰阐述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论证感情破裂、主张抚养权、确认协议效力。
最终,江苏省南通市XX人民法院全面采纳范欣璐律师的代理意见,准予原告ZX与被告C某离婚;婚生子ZX某随原告ZX共同生活,原告自愿承担全部抚养费用;被告C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XXXXX元(以车辆折价款XXXXX元抵算,余款XXXXX元由监护人代为支付);被告及其父母享有对ZX某的探望权,原告需提供必要协助;被告名下房屋及配套车库归被告所有;原告名下XX牌汽车归原告所有,车辆折价款XXXXX元抵算抚养费;房屋卫生间修缮设施归被告所有,被告支付原告折价补偿款XXXXX元;双方各自经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和清偿,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XXXX元,由原告自愿负担。
刑事辩护案件
在刑事辩护领域,范欣璐律师亦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主要集中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类刑事案件(占比约60%),精准把控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全流程辩护要点,在取保候审、不起诉、争取缓刑等方面成效显著。
例如,她曾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当事人在侦查阶段成功推动案件撤销。在这个案件中,当事人面临着被刑事追诉的风险,一旦定罪将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范欣璐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分析案情,从案件的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入手,与侦查机关进行积极沟通,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通过对案件事实的深入挖掘和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最终成功推动案件撤销,为当事人避免了刑事处罚。
又如,为涉嫌非法销售专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及故意伤害罪的当事人在侦查阶段争取取保候审。在这个案件中,当事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范欣璐律师及时介入,了解案件情况,为当事人制定辩护策略。她向侦查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详细阐述了当事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最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使其在案件侦查期间能够恢复一定的人身自由。
再如,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中,当事人面临着刑事处罚的压力。范欣璐律师凭借扎实的辩护策略,在庭审中充分阐述当事人的从轻情节,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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