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中,各方围绕罪名与量刑展开了复杂的博弈。黄传斌律师于2018年执业,至今已承办超1000件案件,在刑事诉讼领域经验丰富,他作为被告人章XX的辩护人参与了这场诉讼。
公诉机关的“火力攻势”
公诉机关厦门市XX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单位及三名被告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特别严重。为此,公诉机关在法庭上举示了大量证据,包括扣缴的假酒、相关单据、鉴定意见等。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汪XX、叶XX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章XX系从犯,并建议判处被告人叶XX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三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章X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并处罚金。同时,被害单位法国轩尼诗公司提出,三名被告人均应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到七年有期徒刑的刑期。公诉机关和被害单位形成了强大的“火力攻势”,给被告方带来了巨大压力。
辩护律师的“精准反击”
被告人汪XX否认自己参与售假,其辩护人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但提出汪XX如实供述且认罪认罚、主观恶性较小、患多种疾病不适宜羁押,建议判处缓刑或监外执行。叶XX的辩护人提出叶XX如实供述大部分公安机关未掌握的犯罪事实、主观恶性较小、认罪认罚,希望对叶XX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黄传斌等律师作为被告人章XX的辩护人,提出章XX是从犯,也是初犯、偶犯,到案后认罪悔罪,建议就低量刑并适用缓刑。各辩护律师精准地抓住有利于被告人的情节,进行“反击”,以降低被告人的刑罚。
法院的“公正裁决”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汪XX、叶XX、章XX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但公诉机关指控两被告单位的犯罪无具体犯罪金额,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支持。对于被告人的量刑,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对被告人叶XX、章XX的量刑建议。这场诉讼博弈以法院的公正裁决落下帷幕,各方策略在法律的天平上得到了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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