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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助力被告人获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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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6 · 176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王伟栋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72人 执业8年
律所: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502201810041043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250841903
代表案例:24个
律师优势: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王伟栋律师,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学士。执业期间,经手办理了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房屋买卖等各类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及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王伟栋律师秉着高度责任感,善于将法律理论与诉讼程序技巧相结合,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金额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对待当事人真诚且富有耐心,认真负责、逻辑严密,承诺在法律范畴内坚持委托人利益至上,竭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为委托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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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被告人因朋友用其身份证办理工商登记及公账后用于诈骗活动,被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立案侦查。王伟栋律师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介入,阅卷后认为证据不足,多次递交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助力被告人获不起诉决定

王伟栋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专注于民商事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刑事犯罪辩护等核心领域,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处理了众多复杂案件。此次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案件中,王伟栋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负责的态度。

精准研判证据

王伟栋律师接受委托时案件已处于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他第一时间进行阅卷,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现有证据根本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构成犯罪。他深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入罪标准,明确客观上只存在提供证件行为不构成犯罪,且认定刑事犯罪需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

多番递交意见

基于对案件的精准判断,王伟栋律师向检察院递交《法律意见书》,详细阐述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理由,并提出如暂不能作出不起诉决定,应对案件的起因、经过以及相关人员陈述不实进行补充侦查。在案件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他又根据补充的证据材料再次递交《法律意见书(补充)》。

成功争取结果

最终,在王伟栋律师的努力下,检察院认为现有证据仅能证明被告人客观上存在提供营业执照的行为,无法证明存在买卖行为,从而作出不起诉决定,切实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王伟栋律师也建议涉嫌刑事案件应早日委托律师介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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