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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案二审辩护,助力两被告获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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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5 · 1780人看过
职务侵占辩护专业律师 徐征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50人 执业20年
律所:山东公允(泰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9200610545440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953827796
案例展示:10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具备严谨的思维方式、敏锐的洞察力以及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在刑事辩护、民商事案件、企业合规等方面,利用成熟的律师团队协作优势研析风险,制定策略,并在实际操作中灵活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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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泰安市李X、鲁X因职务侵占罪一审获刑,不服上诉。徐征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多项辩护意见。二审法院采纳部分意见,认定李X自首可减轻处罚,鲁X自首且立功可减轻处罚,最终两人刑罚均减轻。
职务侵占案二审辩护,助力两被告获减轻处罚

在当今法治社会,刑事辩护对于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专业的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在复杂的案件中为被告人争取公正的判决。徐征律师自2006年执业以来,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大量经验,此次在李X、鲁X职务侵占二审中的表现,充分展现了其专业能力。

一审判决与上诉缘由

一审法院认定,2016年1月至11月,李X、鲁X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公司手机,价值巨大,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二人自首初犯且积极退赃,判处李X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鲁X有期徒刑五年。李X、鲁X不服,分别以量刑重、认定事实不清等理由上诉,其辩护人也提出相同辩护意见。

二审辩护与结果

二审中,徐征律师为被告人据理力争。对于李X“系自首、量刑重”的上诉理由获法院采纳,认定可减轻处罚;而“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未查实,理由不成立。对于鲁X及其辩护人提出的多项理由,“一审认定事实不清”因无新证据未获采纳,“具有自首情节且二审立功”获认可,可减轻处罚。最终,二审法院维持定罪和退赔部分,撤销量刑部分,李X改判有期徒刑四年,鲁X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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