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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维权,律师助力原告追回应得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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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5 · 196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琪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9年
律所: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11201710347401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952956195
案例展示:5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张琪律师,江苏瀛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学和管理学双学士学位。 张琪律师现为丹阳市新鹏鞋材有限公司、镇江及丹阳福特4S店、镇江/林/肯4S店、江苏华人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丹阳市车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张琪律师擅长的业务为刑事犯罪辩护、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及房地产纠纷。执业至今,张琪律师处理了上千件诉讼案件,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其中代理的刘某涉嫌拍卖品诈骗罪经辩护变更为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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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毛XX从事建筑装饰业务,向被告借款101万,王X前偿还45万后余款未付。原告委托张琪律师诉至法院,主张三被告共同还款。法院审理后判决王X前归还借款及利息,驳回对苏X及公司的请求。

张琪律师,作为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法学与管理学双学士,拥有十余年执业经验,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尤其擅长处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此次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张琪律师充分发挥专业能力,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案件背景

原告毛XX从事建筑装饰业务,被告苏X、王X前系某建筑装饰公司员工。王XX以项目资金需求为由向原告借款,原告累计转账101万元,王X前偿还45万元后,余款56万元未付。原告遂委托张琪律师诉至法院,主张苏X、王X前构成借贷关系,王X前的借款行为构成表见代理,要求三被告共同还款。

办案过程

2022年6月法院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张琪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与诉讼,三被告代理人均到庭,第三人未到庭。张琪律师为证实借贷事实,向法院举证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而三被告分别抗辩未借款、款项非借款、不构成表见代理。

案件结果

法院结合证据及当事人陈述查明案件事实后依法裁判。判决王X前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56万元及利息,驳回原告对苏X及某建筑装饰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8020元由王X前负担。判决理由为原告与王X前之间存在借贷合意及款项交付,借贷关系成立;苏X未承诺还款,不承担责任;王X前无公司借款授权,原告无证据证明其有理由相信王X前有权代理公司借款,表见代理不成立,公司不担责。在这起案件中,张琪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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