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蓉律师作为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法律人士,凭借其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民商事诉讼领域有着出色的表现。此次她接手杨XX与杨X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积极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提出诉讼保全
案件立案后,黄蓉律师协助原告杨XX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经法院审查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对被告杨X的银行存款15万元予以冻结或等额财产予以查封、扣押,这一举措为后续执行提供了保障。
提供证据支持
黄蓉律师与另一位委托诉讼代理人许X一起,帮助原告准备了一系列证据。包括证明XX公司系自然人独资企业且杨XX为投资人的营业执照,证明工程由XX公司实际施工的《塑钢门窗供货安装合同》,证明被告曾向原告转交工程款的汇款凭证,以及证明被告欠原告工程款15万元的欠条。这些证据有力地支持了原告的诉讼主张。
推动案件审理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杨X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黄蓉律师和原告杨XX及另一位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保证了案件的依法审理。最终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求,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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