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黄明律师自2023年开始在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5113202310614234。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已逾100件。黄明律师毕业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拥有本科学历。他先后考取了中国律师、税务师及高级会计师资格,构建了国内法律服务市场中稀缺的“三师合一”知识体系。他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
黄明律师的核心执业范围包括合同纠纷、公司事务、刑事辩护等领域。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实守信、勤勉敬业”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超越单纯诉讼的综合性解决方案。
核心领域案例/服务展示
合同纠纷领域:
天然气安装工程款纠纷案:20年8月31日,南充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合同》,负责其开发项目二期427户的天然气管道设施建设工程,合同总价款208万余元。因被告资金周转困难,双方于20年9月1日签订《补充协议》,变更付款方式,被告以三期项目50个车位销售款抵扣剩余工程款,承诺最迟于20年12月31日前付清。但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截至起诉前,仍拖欠工程款本金110万余元及相应违约金。黄明律师和赵X律师代理该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工程款及按原合同约定银行贷款利率三倍计算的违约金18万余元。核心争议焦点为欠付工程款具体金额和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代理律师通过梳理银行流水、双方盖章确认的《往来款项确认书》等证据,与被告当庭对账,锁定无争议的欠付工程款本金为1,019,541元。针对违约金争议,指出《补充协议》未明确“免除”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原合同违约金标准有约定背景。同时预见到法院可能酌情调整违约金标准,诉讼策略核心是确保工程款本金全额支持,将违约金作为争取项。最终法院全额支持工程款本金1,019,541元,认定被告逾期付款构成违约,酌情裁定违约金自最终确定的逾期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股东合同纠纷案例:20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开发某项目。合作过程中,甲公司认为乙公司未按协议履行出资义务,构成违约,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乙公司则称甲公司存在项目管理不善等问题。黄明律师接受甲公司委托后,收集了双方的合作协议、出资凭证、项目会议记录等证据。通过分析证据,黄明律师发现乙公司确实存在出资不足的情况。在诉讼中,黄明律师运用法律策略,强调乙公司的违约行为对项目造成的影响。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合作协议,乙公司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
刑事辩护领域:
职务侵占案:20年,某公司员工丙被指控职务侵占公司资金50万元。黄明律师介入此案后,详细查阅了公司的财务账目和相关交易记录。他发现指控丙的证据存在疑点,部分资金的流向并不明确。黄明律师收集了丙与公司业务往来的相关证据,证明丙的行为是正常的业务操作。在庭审中,黄明律师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财务分析能力,对控方证据进行了有力反驳。最终,法院认定丙不构成职务侵占罪,丙获得无罪判决。
结尾
黄明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背景、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独特的“财税+法律”双重视角,在合同纠纷、公司事务、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无论是复杂的合同案件还是刑事辩护,他都能精准把握案件核心,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未来,黄明律师将继续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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