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带病投保被拒赔,律师巧辩扭转乾坤
本案由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魏宪合律师代理。魏宪合律师自2010年执业至今,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擅长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领域。
冯X某在业务员推荐下买了终身寿险,后来因脑梗死等疾病被鉴定为高度残疾,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可保险公司以冯X某投保时没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为由,拒绝赔偿还解除了合同。冯X某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一审时,保险公司拿出电子投保单和录音录像,说冯X某没尽如实告知义务。魏宪合律师指出,保险公司没法证明对健康事项进行了具体询问,而且冯X某61岁了,高血压是常见病,也没证据证明他是恶意隐瞒。一审法院采纳了律师意见,判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二审中,魏宪合律师还是围绕询问义务和证据证明力辩护。最终二审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没证据证明业务员进行了具体询问,也没证据证明冯X某恶意带病投保,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要支付保险金125745元。
案例二:从“挂靠陷阱”到“胜诉回款”:一纸结算单背后的工程款保卫战
同样是魏宪合律师代理的案件。xx公司和XXX司签了外架工程分包协议,完成施工结算后,XXX司没全额付工程款。XXX司说合同是挂靠人马X伪造印章签的,合同无效,让xx公司找马X要钱。xx公司则认为合同有效,XXX司该付款。
一审中,xx公司拿出协议和结算单,XXX司拿出挂靠协议和付款凭证,说合同无效。一审法院认定合同有效,XXX司要付剩余工程款和利息。XXX司不服上诉,二审中xx公司提交支付宝截图,二审法院认定一审事实清楚。最终二审法院认为XXX司没证据证明xx公司签约时知道挂靠关系,判其支付工程款584313元及利息。
案例三:离职前工伤遭拒赔,律师深挖规则扳回一局
还是魏宪合律师代理的案子。原告为职工姬XX交了2023年11月工伤保险,当月21日申请停保(次月生效),姬XX11月27日发生工伤,被认定为八级伤残。两被告以“停保后发生工伤”为由拒付待遇。原告认为停保当月缴费完成,待遇该支付。
魏宪合律师代理原告起诉,指出原告已足额缴费,停保次月生效,当月保险关系有效。律师围绕缴费事实、业务规则和立法目的组织证据辩论。法院认为原告已缴费,不属于未参保,被告以申请停保日期否定参保效力没依据,撤销两被告决定,责令重新处理。
法律干货
1.保险理赔:买保险时,保险公司有义务对健康事项进行具体询问,咱们没恶意隐瞒疾病,就不用怕拒赔。
2.工程合同:签工程合同要注意合同效力,保留好协议、结算单等证据,遇到挂靠问题,要证明自己不知情。
3.工伤待遇:缴纳工伤保险后,即使申请停保,只要当月缴费完成,发生工伤就应享受待遇,别被形式上的停保日期误导。
结语
这几个案例告诉我们,遇到法律问题别慌,只要有理有据,通过正确的法律途径就能维护自己的权益。魏宪合律师执业多年,经验丰富,他所在的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位于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长百精致荟八层,大家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多了解法律知识,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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