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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刑事律师孙伟伟:擅长不起诉与缓刑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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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4 · 142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孙伟伟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633人 执业8年
律所: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2201811032886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306481889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孙伟伟律师,致力于刑事业务,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刑事合规等业务领域,担任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企业合规师(高级)。先后参与办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刑事业务办案经验。参与办理的案件中,不乏有在全省、全市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重大贪污受贿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等。 曾参与赵某某等47人组织、领导、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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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孙伟伟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专注刑事业务领域。在千万级诈骗案中,她成功将当事人罪名从诈骗罪变更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争取到缓刑;在掩隐罪案件里,推动检察机关对当事人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终结刑事追诉程序。

专注刑事业务

孙伟伟律师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8年,是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她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业务范围涵盖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刑事合规等。执业以来办理刑事案件超过400件,还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能为企业提供刑事合规风险审查等专项服务。

办理诈骗大案

在千万级诈骗案中,当事人唐X被公安机关指控在2023年3月至6月期间,在上游犯罪分子安排下,组织人员开发诈骗软件,负责技术把控与后端代码编写,被害人使用该软件后被诈骗金额达一千余万元,公安机关以诈骗罪对唐X刑事立案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后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批准逮捕。根据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唐X面临极为严峻的刑事处罚风险。

孙伟伟律师在当事人被批准逮捕后介入案件。她多次会见当事人,全面还原案件经过,经详细分析,认为认定当事人构成诈骗罪的证据严重不足。其核心辩护思路为: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当事人与上游诈骗犯罪分子存在事前通谋,也无法证实其主观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而提供技术支持,其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共同犯罪构成要件,仅能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孙伟伟律师全面查阅全案卷宗材料,向检察机关提交详实法律意见书,论述认定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观点,提出变更罪名的辩护建议。检察机关采纳意见,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当事人提起公诉,但认为涉案金额过高,不宜适用缓刑

案件进入法院审判阶段后,孙伟伟律师继续与承办法官深度沟通,结合当事人的犯罪情节、主观恶性、认罪悔罪态度、社会危害性等全案事实,提交大量类案判决与专业法律意见,提出对当事人适用缓刑的辩护建议。最终,法院全面采纳其意见,依法对唐X判处缓刑。

推动不起诉决定

当事人马XX因受上游犯罪分子蒙蔽,误以为与其合作开网店赚钱,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上游犯罪分子使用,并协助将转入银行卡的资金通过取现、转账等方式转移。被害人因被诈骗报案后,公安机关以马X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侦查终结后,于2023年12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一旦罪名成立,当事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事处罚,留下终身犯罪前科。

孙伟伟律师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介入。她第一时间联系检察机关完成阅卷,经过对全案卷宗材料的详细审查与分析,提出核心辩护观点:当事人的行为系受到上游犯罪分子蒙蔽所实施,其主观上完全没有认识到自己协助转移的资金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欠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其行为依法不构成犯罪。

确定辩护思路后,孙伟伟律师指导当事人补充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结合在案证据撰写专业法律意见书提交给承办检察官。检察机关收到辩护意见后高度重视,经审查认为案件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案件补充侦查完毕重新移送检察机关后,孙伟伟律师再次查阅补充卷宗材料,认为新补充的证据仍无法证实当事人构成犯罪,进一步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法律意见,坚持无罪辩护的核心观点。最终,检察机关全面采纳其意见,于2024年4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认定马XX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马XX不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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