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刑事辩护
王战军律师2019年起执业,现任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服务地区为重庆。他主要为涉及刑事犯罪的个人提供法律服务,工作方式侧重诉讼。其执业理念是全力以赴用合理合法手段为委托人争取胜利。
李XX强奸罪上诉案
在李XX强奸罪上诉案中,李XX是上诉人(原审被告)。2023年8月3日晚,李XX庆祝生日与友人聚会,邀请被害人贺某某前往KTV,次日凌晨聚会结束后,李XX邀请贺某某到酒店聊天,在房间内对贺某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造成贺某某身体轻微损伤。案发后李XX被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取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XX省XX县人民检察院以李XX涉嫌强奸罪(未遂)提起公诉,一审法院认定李XX构成强奸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李XX不服一审判决,委托王战军律师作为其二审辩护人。王战军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全案卷宗材料,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确定了以量刑过重为核心,同时建议当事人认罪认罚、充分举证悔罪及谅解情节的二审辩护思路。在二审庭审中,王战军律师为李XX进行辩护。最终,法院改判李XX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适用缓刑。王战军律师精准把握上诉切入点,制定针对性辩护策略,建议当事人认罪认罚,充分举证从宽情节,并与检察机关、法院进行有效沟通,实现了实刑改缓刑的辩护目标,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章X涉嫌强奸罪案
章X是被告人(原审被告),2022年8月,章X偶遇被害人小贺(案发时13周岁,系未成年人),搭讪后将其带至租住房屋内,双方多次发生性关系。2023年3月,章X因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4月被依法逮捕。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章X明知被害人系未满14周岁幼女仍与其发生性关系为由,指控其构成强奸罪,一审法院判处章X有期徒刑四年。
章X不服一审判决,家属委托王战军律师担任二审及重审阶段辩护人。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阶段,公诉机关补充起诉章X多次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王战军律师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点展开全面辩护。他指出章X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时,被害人多次谎报年龄,结合其穿着打扮、言谈举止等,章X已尽到合理审慎注意义务,难以明知其未满14周岁;侦查程序存在部分瑕疵,部分证据收集不符合法定程序;章X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系双方自愿,无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同时,王战军律师提交了章X与被害人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对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进行了有效质证。
经重审法院审理查明,章X构成自首。法院综合全案证据,采纳了王战军律师关于自首的辩护意见,认定章X构成强奸罪,但鉴于其具有自首、悔罪等情节,犯罪情节较轻,无再犯罪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最终作出改判三年,缓刑四年的判决。王战军律师精准定位辩护焦点,有效开展证据攻防,全力争取从轻情节,保障了程序公正,大幅降低了量刑结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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