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执业背景
李宏瑞是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执业证号为122xxxxxxxx573192。他服务于吉林长春地区,办公地址位于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金融广场A4座。执业以来,他专注刑事业务,累计办理刑事案件超100起,还参与过多起省内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包括贪污贿赂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尤擅长故意伤害案件辩护,其办理的案件多数获得二审改判、不起诉、缓刑以及多起从轻、减轻的处罚。
巨额诈骗案辩护
在一起涉嫌诈骗罪的案件中,被告人某某与另外两名同案人员结伙实施诈骗犯罪。该案累计涉及24名被害人,办理网贷总额达445万余元,截至案发尚有约292万余元本金未还清,其中被告人某某参与诈骗的贷款总额147万余元,尚有98万余元本金未还清,个人获利35100元。李宏瑞律师担任被告人某某的辩护人。面对涉案数额特别巨大、量刑起点较高的不利局面,律师全面介入案件,逐页审阅卷宗材料,精准梳理案件事实脉络与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制定辩护策略时,围绕被告人系自首、从犯、自愿认罪认罚、初犯偶犯、获利少且社会危害性低等从宽处罚情节展开。庭审中,结合量刑标准及处罚原则发表辩护意见,与法官充分沟通。最终,法院全面采纳辩护意见,被告人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获得了从轻处罚。
漏罪诈骗案辩护
被告人某某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在缓刑考验期内,检察机关发现其另有一起诈骗犯罪未被判决,该起犯罪中,被告人某某伙同他人骗取被害人人民币6500元。李宏瑞律师接受委托后,面对被告人系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需数罪并罚的不利情形,聚焦争取数罪并罚后仍适用缓刑的目标。全面查阅卷宗材料,精准梳理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围绕被告人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犯罪金额小、犯罪情节轻、已赔偿取得谅解、再犯罪风险低等从宽处罚情节制定辩护策略。庭审中,结合数罪并罚的法律规定阐述适用缓刑的依据和理由,与法官充分沟通。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被告人某某数罪并罚后仍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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