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晖律师自2002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419200711710382,在湖南人和(东莞)律师事务所任职,有着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累计主办或协办案件逾千件,尤其擅长刑事领域。
黄金救援期与强制措施辩护
在该容留卖淫案中,李晖律师深知刑事案件“快”的重要性。虽然此案例未明确提及黄金救援期37天内的具体工作,但按照其经验,在侦查阶段的这一黄金救援期,李晖律师若遇到类似合适案件,会通过会见了解情况,并尽快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或《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争取在批捕前说服检察官不捕,为改变当事人命运奠定基础。
会见沟通
李晖律师首次会见被告人时,不仅了解了案件情况,还向被告人讲解了容留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告知其诉讼权利,防止被告人在侦查人员讯问下做出不利供述。同时,考虑到被告人处于信息封闭状态,极度焦虑,李晖律师在不违规的前提下传递家人问候,稳定其情绪,建立了信任关系。
阅卷与质证
李晖律师在阅卷时,针对容留卖淫案的证据,善于制作“证据比对表”。将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多份笔录进行纵向比对,将同案犯的供述进行横向比对。一旦发现前后矛盾、逻辑不通或与其他客观证据相悖之处,就将其作为庭审发问和质证的突破口。若发现有疲劳审讯、指供诱供嫌疑,李晖律师会敢于提出非法证据排除,削弱控方证据体系。
庭审发问
在庭审中,李晖律师发问目的明确,并非为了获取新证据,而是为了展示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通过封闭式提问,让被告人在法庭上说出符合其辩解逻辑的话,为后续的质证和辩论打下事实基础。
认罪认罚及量刑辩护
李晖律师指导被告人如实供述案件事实,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被告人争取法定从宽处罚情节。同时,深入挖掘被告人系初犯、无犯罪前科、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等酌定从轻情节,在庭审中逐一阐述。结合容留卖淫罪的量刑标准,参考类似案件判决结果,与检察机关、法院就量刑问题进行专业沟通,提出合理的量刑建议,最终被法院采纳,实现了罪责刑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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