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朱秀芳律师代理。朱秀芳律师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学专业,是宁波东方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汇业建工委委员。她专注于劳动纠纷、民商事合同纠纷及婚姻家庭等法律领域,成功处理过上百件劳动纠纷案件。
2025年,缪某某入职某建设公司担任项目经理,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然而,入职没几天,2025年3月4日,公司就向缪某某发送了《试用期辞退通知书》,以工作表现未达职位期望为由,决定于次日终止劳动关系。缪某某认为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便向宁波市江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赔偿金,但公司不服,向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缪某某存在简历造假、未按规章制度考勤打卡、不服从工作安排等情形,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关系是合法的。
缪某某委托朱秀芳律师和陈红燕律师代理此案。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与缪某某沟通,明确核心争议焦点是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他们围绕这个焦点,指导缪某某梳理了劳动合同、《试用期辞退通知书》、工资支付记录等关键证据。
庭审中,律师针对公司的三大解除事由逐一反驳。对于“简历造假”,缪某某的工作履历与社保参保单位能相互印证,且公司入职时未提出异议;“未按规章制度考勤打卡”,不属于《员工确认书》中“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且从工资支付看缪某某无无故缺勤情况;“不服从工作安排、未落实工作任务”,公司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已送达缪某某或由其制定。此外,公司在辞退通知书中解除理由模糊。
最终,法院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不足,构成违法解除,判决公司支付缪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法律干货
保留证据:劳动者要注意留存劳动合同、辞退通知书、工资记录、考勤记录等关键证据,这是维权的基础。
了解举证责任:在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公司解除事由缺乏依据,劳动者可依法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
关注解除合法性:面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聚焦解除行为的合法性审查,通过充分证据驳斥公司的不当理由。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劳动纠纷中,劳动者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遇到问题不要慌张,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朱秀芳律师执业于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558号宁波商会国贸中心A座36楼,她能凭借专业知识为劳动者维权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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