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业基本情况
杨福律师于2019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有数年时间,现是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持有执业证号13302201910153531。他拥有法学本科学历,还成为了中国法学会会员,荣获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称号,具备四级律师资格,同时担任宁波市XX区集士港中心小学法制副校长。在多年的执业中,他经办了近百件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二、公司顾问经历
杨福律师曾担任多个公司的法律顾问,业务涉及建工集团、家具科技、口腔门诊等多个领域。他参与公司的股权投资架构搭建工作,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市场洞察力,为公司设计合理的股权结构,以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他还负责公司规章制度和合同文本的审核修订,确保公司的运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此外,他经手参与了标的额累计近亿元的投资收购、重组谈判案,在这些重大项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交通事故索赔专长
杨福律师曾任职于财险公司,这使他对交通事故索赔领域有深入的了解。在处理交通事故索赔案件时,他对伤者一方的沟通技巧把握精准,能够充分了解伤者的需求和困难,并给予专业的法律建议。同时,他对保险公司的运作和判断尤为准确,在实务中,针对非医保费用、交通事故二次致损或者扩大的损失等索赔事项,他有着丰富的经验,能够为伤者争取到合理的赔偿。
四、建设工程案例成果
在代理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中,杨福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原告XX公司与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工程款支付问题产生纠纷,第三人黄X也参与其中。杨福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深入研究案件细节,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有力地证明了安装工作是由原告完成的。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支付26.2万元工程款及利息,并驳回了第三人的诉讼请求,为原告成功追回了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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