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友良律师:专业与经验的融合
杨友良律师是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主任,同时也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他拥有法学、社会学双本科学历,以及河南财经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学位。这种跨学科的教育背景,让他兼具严谨的法律逻辑和宏观的社会观察视角。
自2019年执业以来,杨友良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合同类案件就有700余件,尤其擅长房屋买卖、建设工程类案件。他秉持“因为专注所以专业”的办案理念,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实务经验和突出的沟通协调能力,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案例纪实:高管股权奖金追回之路
困境:离职后奖金被扣
原告程X在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近15年,2022年1月25日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程X称,根据《某集团成就共享计划激励制度》,他2020年7月获得的成就共享奖金,50%以现金发放,50%用于购买集团公司股权。但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扣留了用于购买股权的奖金607063元,且未对理财收益进行结算。此外,现金发放部分的奖金也存在延迟支付的情况。
某房产公司则辩称,程X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中确认各项权益已得到保障,不应再就奖金、理财收益等主张权益。同时,公司认为程X主张的奖金无法律及公司制度规定应返还,延迟发放奖金也无需支付利息,理财收益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
关键证据动作:精准审查与挖掘
杨友良律师和同事胡XX作为程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针对程X的诉讼请求提交了一系列证据。包括程X的身份信息、劳动合同、激励制度、工资薪金截图、理财收益表等。这些证据详细证明了程X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奖金的发放情况以及理财收益的事实。
在庭审中,杨友良律师对证据进行了精准的审查和分析。对于某房产公司提出的异议,律师指出,《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中所说的解除劳动关系事宜以及衍生出来的事项不包括程X的诉请,该协议利用排除劳动者权益的条款来规避公司责任,应属无效条款。同时,某房产公司未就项目的实际亏损进行举证,无权扣除程X的购股权款项。
结果:成功追回股权奖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因双方已经解除劳动关系,某房产公司未为程X购买股票,应当退回程X待购股票的奖金607000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程X购买股权奖金607000元,驳回了程X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证据审查和细节挖掘在法律实务中的重要性。杨友良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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