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中,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的杨福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巧妙的策略,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了理想的赔偿结果。杨福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处理案件逾近百件,还担任多个公司的法律顾问,经验十分丰富。
明确责任框架博弈
案件伊始,被告主张双方为“承揽关系”,这通常意味着委托方责任较小。杨福律师深知责任框架的确定是关键。他通过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劳务合同、工作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双方存在提供劳务的关系。在与对方当事人沟通时,杨福律师有理有据地阐述观点,强调案件应适用“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的赔偿框架。他指出,从工作的性质、管理模式等方面来看,原告是为被告提供劳务,并非承揽关系。通过这样的沟通,为后续的调解奠定了责任基础。
争取有利赔偿比例
在法院审理中,被告主张原告有“重大过错”,试图降低自身的赔偿责任。杨福律师一方面对原告可能存在的过错进行客观分析,承认部分合理之处,但同时强调被告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应承担的安全保障等义务。在调解过程中,杨福律师多管齐下,既向被告说明法律规定下其应承担的责任,又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赔偿方案。他通过与被告及其代理人的多次谈判,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成功促使被告接受承担55.14%的责任比例,为委托人争取到了12万元的赔偿款。
在这场诉讼博弈中,杨福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灵活的策略运用,在与对方当事人和司法机关的沟通中占据主动,为委托人赢得了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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