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捷峰律师自执业以来,年均参与及直接承办各类案件超50件,总案件量超200件,拥有扎实的法律功底与高效的庭审驾驭能力。在这起企业未缴社保致员工医疗待遇损失的劳动争议案中,郑捷峰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服务流程与技术细节。
协议效力审查
郑捷峰律师在处理案件时,首先关注到《放弃购买社保声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他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因此,被申请人与员工达成的放弃缴纳社保约定因违反法律法规而无效,这一准确的法条适用为后续的索赔奠定了基础。
补偿协议剖析
对于被申请人与员工签署的《协议书》,郑捷峰律师进行了细致剖析。他发现该协议仅约定40000元补偿费包括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等,未明确包含医疗待遇损失。考虑到被申请人未依法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造成的医疗待遇损失巨大,与家属实际可获得补偿比例不到20%,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基于此,郑捷峰律师确认协议约定的补偿款不包含医疗待遇损失,为申请人争取合理权益提供了有力依据。
损失计算与举证责任
申请人依据《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计算出医疗待遇损失,郑捷峰律师对此予以重视。在被申请人未举证抗辩的情况下,他依据法律规定,指出被申请人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使得仲裁委采纳了申请人关于医疗待遇损失的主张,最终支持了申请人的请求,维护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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