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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精细办案,筑刑辩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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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4 · 1111人看过
刑事犯罪辩护专业律师 徐存江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344人 执业6年
律所: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34202010283048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113209802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徐存江律师,毕业于四川警察学院,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有看守所工作经验,担任多家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擅长处理刑事辩护,合同事务,交通事故等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竭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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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凉山市擅长刑事辩护案件的徐存江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执业于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他是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执业至今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案件占比约60%,同时在强制措施变更、量刑认定等细分类型上经验丰富,在工伤事故、婚姻家事、合同纠纷领域也具备突出专业能力,案件占比约40%。
以精细办案,筑刑辩防线

个人优势

四川警察学院的教育背景,让徐存江律师有着扎实的法律知识基础和敏锐的洞察力。多年的刑事辩护工作经验,使他在处理刑事案件时,有着精细化办案的优势。他能够从多个角度去分析案件,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为当事人制定出最有利的辩护策略。

案例印证

在被告人姜涉嫌犯诈骗罪一案中,徐存江律师为被告人姜进行辩护。被告人姜因涉嫌犯诈骗罪被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其于20XX年X月与他人结伙偷渡至缅甸果敢老街,进入某电信网络诈骗公司从事诈骗活动,且姜曾因犯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徐存江律师围绕案件的关键问题展开了精准辩护。他提出姜有自首情节,系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前罪缓刑考验期已满,不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姜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主观恶性较小,建议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姜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前罪缓刑考验期已满,不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对辩护人提出的该项意见予以采纳;姜在诈骗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当庭自愿认罪,可酌定从轻处罚。最终,被告人姜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已缴纳)。

在这个案件中,徐存江律师精细化办案的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他通过对案件细节的深入挖掘和分析,准确抓住了自首、缓刑处理等关键要点,成功促使法院认定姜构成自首,并采纳其关于前罪缓刑考验期已满、不应撤销缓刑的意见,避免了对被告人进行更重的数罪并罚。同时,结合从犯、认罪认罚等情节,为姜争取到相对较轻的刑罚,充分展现了他在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的专业判断与辩护实效。

总结:精细化辩护,守护正义

徐存江律师坚守“案件精细化办理,以尚法之心,行正义之举”的执业理念,将精细化的办案方式融入到每一个案件中。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优势。在处理案件时,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精准的法律服务,给予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程度的保障。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责任与担当,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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