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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虚假陈述案,律师创新观点助力投资者维权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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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3 · 1677人看过
消费权益专业律师 徐晓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20年
律所: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101200610996229
擅长领域:
咨询电话:13636480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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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案中,投资者桂X因XXX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致股票受损。徐晓律师团队代理诉讼,案件成示范案。面对公司抗辩,团队提出创新观点,经充分举证辩论,法院认定虚假陈述行为有重大性,维护了投资者权益。
证券虚假陈述案,律师创新观点助力投资者维权获支持

徐晓律师作为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自2006年执业以来,专注于证券诉讼、证券投资者权益保护领域,承办数千件民商事案件,为投资者挽回大量损失。此次XXX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充分展现了他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的专业能力与智慧。

案件背景与挑战

2024年2月,XXX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5年3月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其存在虚增利润、未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关联担保违法行为。投资者桂X在违法行为期间买入股票,股价下跌受损后委托徐晓律师团队起诉。诉讼中,公司就虚假陈述行为重大性提出抗辩,认为股价在揭露日及后续表现未显示明显下降,主张该行为不具重大性。

创新观点与举证辩论

徐晓律师团队全面分析大盘、行业及公司股价情况后提出创新观点。他们指出,揭露日前后六个交易日公司股价背离明显,揭露日后与深证综指、深证成指及行业指数走势背离,且受立案调查负面影响在大盘和行业拉升时涨幅有限。经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最终认定案涉虚假陈述行为对股价有抑制性影响,具有重大性。

案件意义与价值

徐晓律师提出的“案涉虚假陈述行为的揭露对股价的抑制性影响”观点获法院支持,确立了“重大性”认定的科学方法,精准区分系统风险与个股风险,以新视角看待虚假陈述对股票价量的影响,深化了价格敏感标准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为类似案件审理提供了科学方法论,堵住了上市公司逃避赔偿责任的漏洞,切实维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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