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实战
吕飞飞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远超百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在不同类型的刑事案件中,他凭借专业能力为被告人争取到有利结果。
在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中,上诉人李X与被害人刘X系情人关系。2019年10月24日晚,李X酒后驾车载刘X上高速,途中二人争吵,刘X以跳车相逼让李X关窗,李X未答应,刘X跳车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检验显示李X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5.3mg/100ml。吕飞飞作为李X的代理人,深入分析案件细节。他详细研究事发时的具体情况,包括李X与刘X的对话、车内环境等,制定了以李X主观上未预见刘X会真的跳车为核心的辩护策略。在法律适用上,强调事件的意外性和李X并非故意的情况。最终,在吕飞飞的辩护下,为李X争取到了符合其责任程度的判决结果。
在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串通投标案件中,20142015年,被告人张X伙同他人在两个“某城中村改造工程”投标时,借用江海XX公司资质,串通投标并中标金额达1.3亿余元。吕飞飞介入后,积极与法院沟通,选择适用认罪认罚程序。他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量刑情节,包括张X在犯罪中的作用、认罪态度等。通过与法院的有效沟通和专业的辩护策略,最终为被告人张X争取到了缓刑的结果,避免了较重的刑罚。
涉卡案件轻罪辩护
在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涉卡案件中,2019年2月,被告人赵X明知他人使用其银行卡可能用于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让李X、张三办理5张银行卡,连同自己的4张交给他人使用;3月又联系朋友办理银行卡并邮给上线。经侦查,赵X共提供21张银行卡及配套U盾、手机卡,其中18张有大量金额流转。公诉机关认为赵X应数罪并罚,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追究责任。
吕飞飞作为赵X的代理人,仔细分析案件证据和法律规定。他认为赵X收购他人银行卡的主观目的是为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并非单纯的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在辩护过程中,他向法院详细阐述这一观点,通过对证据的分析和法律条文的解读,强调赵X行为的本质特征。最终,法院采信了吕飞飞的辩护意见,认定赵X仅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成功将重罪辩成轻罪。
婚姻家庭服务
除了刑事辩护,吕飞飞在婚姻家庭领域也有丰富的经验。他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专业建议,帮助当事人争取更大的权益。虽然素材中未给出具体案例,但从他的执业领域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来看,他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时,会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细致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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