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红亮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凭借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处理了400余件案件,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各类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此次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中,朱红亮律师再次展现了其专业素养。
案件全貌
公诉机关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为当地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周X、吴X、郑X、冯X、魏X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提起刑事诉讼,同时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周X招募冯X、魏X等人,以激活电子医保卡为名,非法获取村民个人信息并出售给郑X,郑X又转售给吴X,吴X将信息用于非法网站资金结算,五被告人均从中非法获利,还造成多名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证据收集
公安机关经侦查,抓获涉案被告人,查获作案工具电子设备,提取到涉案公民个人信息五百余条及资金交易记录等关键证据。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五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并以其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由,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承担民事赔偿及赔礼道歉的责任。
律师辩护
案件审理中,朱红亮律师作为周X的辩护人,全程参与庭审。他对案件涉案信息数量、信息类型、涉案工具提供主体等案件事实和证据提出针对性辩护意见,同时结合周X具有的法定量刑情节,提出合理的量刑辩护建议。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判决五名被告人均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周X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吴X、郑X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且处罚金,冯X、魏X被判处有期徒刑数月并处罚金;依法没收各被告人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追缴未退缴的违法所得;判令五名被告人共同支付损害赔偿金七万九千一百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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