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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民间借贷纠纷案例: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助力案件公正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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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3 · 1119人看过
导读:张琪律师自2017年起执业于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所,服务于江苏省镇江市。其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涉及刑事辩护、离婚财产分割等多个领域。此次介绍其代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展现其在法律实务中的专业应对。
江苏镇江民间借贷纠纷案例: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助力案件公正裁决

一、律师简介

张琪律师执业于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所,拥有法学本科、管理学本科双学士学位。自2017年执业以来,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现为镇江地区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他办理过众多优秀案件,涵盖民事和刑事领域。

二、民间借贷纠纷案情

在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毛XX从事建筑装饰业务,委托张琪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被告为苏X、王X前以及某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是万XX。王XX以项目资金需求为由向原告借款,原告累计转账101万元,王X前偿还45万元后,余款56万元未付。原告主张苏X、王X前构成借贷关系,王X前的借款行为构成表见代理,要求三被告共同还款。

三、办案经过

2022年6月,法院立案受理此案,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及代理人、三被告代理人均到庭,第三人未到庭。原告举证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证实借贷事实,三被告分别抗辩未借款、款项非借款、不构成表见代理。法院结合证据当事人陈述查明案件事实,依法裁判。

四、案件结果与理由

法院最终判决王X前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56万元及利息(以该金额为基数,按起诉日起LPR计算至实际给付日);驳回原告对苏X及某建筑装饰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8020元由王X前负担。判决理由为原告与王X前之间存在借贷合意及款项交付,借贷关系成立;苏X未承诺还款,不承担责任;王X前无公司借款授权,原告无证据证明其有理由相信王X前有权代理公司借款,表见代理不成立,公司不担责。

张琪律师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执业经验,为原告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代理服务,最终使案件得到公正裁决。他在执业过程中,还处理过大量其他类型的案件,如刑事辩护中的假冒注册商标罪、故意伤害罪等案件,以及民事领域的离婚纠纷保险拒赔纠纷等,充分展现了其在不同法律领域的实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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