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罗贵容律师于2022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有4年。她是四川石海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也是中共兴文县委社会工作部兴文县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专家顾问。执业期间,累计承办各类民刑案件超百件,主要服务地区为宜宾兴文县。其主要客户类型涵盖个人与企业,工作方式上,既擅长诉讼业务,也能处理非诉事务。在众多案件类型中,深耕刑事辩护、婚姻家庭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占比超60%,同时在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民商事领域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协助组织卖淫案
在兴文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协助组织卖淫罪案件中,被告人张X被四川省兴文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底至2024年12月期间,同案被告人张X某以经营养生会所为名组织卖淫活动,张X明知其犯罪仍利用微信介绍嫖客,累计非法获利几千元。罗贵容律师担任张X一审阶段的辩护人。
接受指定后,罗律师第一时间开展阅卷、会见工作,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她精准锁定张X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较轻、非法获利少、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低等核心从轻处罚情节,确定“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核心辩护思路。庭审中,罗律师着重论证张X仅提供嫖客介绍的协助服务,未参与核心环节,非法获利少,且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真诚,无再犯罪危险,适用缓刑对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同时,她向张X详细释明法律规定,引导其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最终,法院采纳了罗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判处张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交通肇事案
2024年9月3日,被告人张X醉酒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发生事故,造成搭乘人受伤、车辆受损。经检测属醉酒驾驶,张X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被害人伤情构成重伤二级及轻伤一级。案发后,张X拨打120及保险公司电话,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已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书面谅解。罗贵容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
罗律师全面查阅案卷、核实证据,锁定张X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悔罪态度良好、适宜社区矫正等核心从轻情节,确定“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思路。庭审中,她论证张X自首情节成立,主观恶性较小,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且适宜社区矫正。同时,罗律师引导张X与被害人沟通协商赔偿事宜,推动双方达成协议并取得谅解,还积极推动社区矫正机构开展调查评估。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张X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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