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邓泳怡律师在法律实务领域深耕十四年,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中山)律师事务所。她拥有广东海洋大学法学本科学历,还完成了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课程,构建了深厚的民商法学理论体系。从业10多年来,她处理各类案件100余起。其主要客户类型包括企业和个人,工作方式既涉及诉讼,也涵盖非诉业务。她曾担任本地综合类大型集团企业法务负责人,熟悉企业运营全流程,擅长公司运营管理、风险防控等公司法律事务。
劳动纠纷专长
邓泳怡律师在劳动纠纷处理方面经验丰富。她能为企业搭建劳动用工体系,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在劳动争议调解与诉讼中,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她曾主导主持劳动用工领域的专题讲座,精准解读劳动用工政策与实务要点,帮助企业和职工更好地理解劳动法律法规。
典型案例
在未成年人秦XX诈骗上诉案中,秦XX因涉嫌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还被责令退赔剩余经济损失136万余元。秦XX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邓泳怡律师受中山市法律援助处指派,担任秦XX二审阶段的辩护人。
接受指派后,邓律师第一时间会见秦XX,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及一审审理情况,全面梳理案卷材料,明确二审核心争议焦点为原判对秦XX的量刑是否适当以及原判认定秦XX的退赔金额是否合理。为精准辩护,律师重点围绕秦XX的从犯地位、未成年人身份、认罪悔罪态度、退赔情况等量刑情节,以及违法所得与退赔义务的关联性展开分析,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制定辩护策略,拟写上诉辩护意见。
二审庭审中,检察机关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邓律师针对核心争议焦点充分发表辩护意见,指出秦XX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系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已积极退赔部分损失,具备多项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同时,网络诈骗共同犯罪中,从犯的退赔义务应按其非法获利数额确定,而非承担共同犯罪总额的退赔责任。律师结合本案证据,清晰阐释法律规定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有力支撑辩护观点。
最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邓律师关于退赔金额的辩护意见。法院维持原审判决定罪量刑部分,撤销原审判决中关于作案工具处理及退赔金额的部分判项,改判缴获的秦XX违法所得7万元按比例发还被害人,责令张XX退赔3500元按比例发还相关被害人,切实减轻了上诉人的退赔责任,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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