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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需前往民政局该如何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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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2 · 1414人看过
导读: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首先要准备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夫妻双方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双方在冷静期届满三十天内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证。
办理离婚需前往民政局该如何去做

离婚是一件让人纠结又痛苦的事,当夫妻感情走到尽头,决定分道扬镳,很多人会选择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可这办理离婚去民政局究竟该咋操作呢?不少人心里都犯嘀咕,毕竟谁也不想在这个节骨眼上出岔子,要是因为不了解流程,来回折腾,那更是雪上加霜。别急,下面就来详细说说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的那些事儿。

一、确认是否符合协议离婚条件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得是协议离婚才行。也就是夫妻双方得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比如小李和小张,两人经过协商,都同意离婚,对孩子归谁抚养、家里的房子车子怎么分等都商量好了,这种情况就符合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条件。要是两人在某些问题上达不成一致,像一方想要房子,另一方也想要,互不相让,那就不能走协议离婚,得去法院起诉离婚了。

二、准备相关材料

办理离婚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首先是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这是证明身份的重要证件。其次是本人的结婚证,它是婚姻关系的证明。另外,还得准备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里要写清楚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比如小王和小赵去办理离婚,他们就提前写好了离婚协议书,明确了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家里的存款一人一半等内容。

三、申请离婚登记

准备好材料后,夫妻双方要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去的时候要带着准备好的材料,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要是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婚姻登记机关会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四、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比如小孙和小周申请离婚后,在冷静期内,小孙反悔了,不想离婚了,他就可以在冷静期内去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

五、审查和发证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审查无误后,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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