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优秀
俞雯律师教育履历十分出色。她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华东政法大学是法学领域的知名高校,在这里的学习为她打下了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随后,她又在南京大学深造,取得了国际法硕士学位,并成为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在学习过程中,俞雯律师还拥有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江苏省司法厅、悉尼大学、台X政治大学等多地工作、实习、交流经验,这种跨地区、跨机构的学习交流经历,极大地拓宽了她的视野,使她接触到不同的法律实践和观点,为日后的律师执业生涯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
执业经验丰富
自2021年开始执业,俞雯律师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1113。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其中,她深耕房产纠纷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尤其专精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此类案件占其房产纠纷案件的比例约50%。同时,她还在公司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经济纠纷等细分类型案件中有所涉足。这种多元化的案件办理经验,使她能够从不同角度理解和处理法律问题,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服务。
秉持执业理念
俞雯律师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这一理念贯穿于她的每一个案件处理过程中,无论是面对简单的案件还是复杂的纠纷,她都以客户的利益为出发点,全力以赴为客户解决问题。在处理各种法律事务时,她认真负责,严谨细致,力求为当事人提供最专业、最高效的法律服务。
处理合同租赁纠纷
在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终审胜诉,客户免担百万租金,成功驳回对方全部上诉请求”案件中,俞雯律师作为被告章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原告马鞍山市XX与被告石XX签订《钢管扣件租赁合同》,石XX未按时归还租赁物并支付租金,原告将石XX、章XX及担保方安徽省XX公司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定石XX与章XX之间成立口头委托代理关系,章XX代为提取租赁物的行为属代理行为,民事责任应由石XX承担。石X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中,俞雯律师通过对通话记录、租赁单据内容及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等证据的深入分析和运用,协助法院认定石XX与章XX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委托代理关系,章XX的行为未超出委托范围,相关责任应由石XX承担。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一案件体现了俞雯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她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证据和法律关系,为客户争取到有利的判决结果。
调解房屋买卖僵局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的“成功调解房屋买卖‘查封过户’僵局,被告免于高额索赔并促成和解”案件,原告徐XX、王某某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被告胡XX、谭XX,俞雯律师作为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俞雯律师积极与原告方沟通协商,在法院主持调解下,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协议内容包括被告于房屋解除查封后三日内配合原告办理过户手续,原告于办理过户当天向被告支付增加的购房款16万元等。这一调解结果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使被告免于高额索赔,实现了双方的共赢。该案件展示了俞雯律师在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通过灵活的方式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助力客户成功收房
“购房款被渠道方截留147万,律师介入,助力客户最终成功收房”案件,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南京XX公司、XX公司、第三人江苏XX公司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产生诉讼。原告向XX公司支付购房款147万元后,被告以原告未付清全款为由拒绝交付房屋。俞雯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庭审中就款项支付是否到位、XX公司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疫情影响是否构成免责事由等关键问题展开辩论。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南京XX公司向原告交付商铺,并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这一案件体现了俞雯律师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性,她能够准确运用法律规定,为客户争取合法权益,解决客户的实际难题。
取得诸多荣誉
俞雯律师凭借其出色的专业能力和优秀的职业素养,获得了众多荣誉。她是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优秀青年律师,南京电视台德法同行·南京律师团十佳新媒体宣讲律师,南京市鼓楼区青联委员,南京市房地产领军人才培训营成员。此外,她还拥有英语六级、雅思7分、会计从业资格证等专业能力证书。这些荣誉和证书不仅是对她个人能力的认可,也反映了她在法律行业中的影响力和专业性。同时,她还多次前往电视台录制普法视频,通过生动有趣的普法小案例小故事向观众讲解民法典,为法律知识的普及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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